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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方式

1.第一名作品獎金新台幣壹萬元,第二名陸仟元,第三名參仟元,佳作若干名各壹仟元,獎金以作品件數為單位。

 

2.請獲獎者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4時止,親自至國立臺灣大學總博物館籌備辦公室領取獲獎證明,並填寫匯款資料(含提供身分證、護照或居留證影本),獎金將以匯款方式發給。(領獎方式得隨時因應covid-19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調整之)

3.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,參加本競賽之所得獎金,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,依法律相關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,扣取稅款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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